为确保肇庆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等事项的批复》(肇学委函[2013]22号)及有关规定,现就我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第三届工会委员会设置委员15人,拟提名委员候选人16人,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6.67%;第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设置委员3人,拟提名委员候选人3人,不设差额。“两委委员”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
二、各分工会负责组织推荐工作,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6名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但各分工会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推荐3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会委员会委员”构成要便于学校工会工作的开展,要有代表性,提名推荐要考虑分管工会的学校领导、工会负责人以及各层次教师和各级干部、职工等;“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提名还要考虑有财经专业知识的基本要求。“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要考虑任期内的连续性(原则上能够任满一个任期五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是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热心为广大教职工说话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各分工会应广泛听取广大会员的意见,于3月13日(星期四)前将“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校工会。由党委组织部会同校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分工会的推荐意见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再下发到各分工会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充分酝酿的结果,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批后,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肇庆学院工会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