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2015年4月3日、4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黄劲松同志于4月17日下午主持召开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在充分肯定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承办工作的基础上,强调今年提案承办工作要结合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要在提案承办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加强探索,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提案的承办工作,落实提案承办责任人和指定联络人,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要求包括承办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具体措施、其他要说明的问题等。
三届二次教代会共征集到代表提案51件。教代会提案审查工作小组于3月17日、4月13日召开专门会议,对所征集的提案进行认真审查,逐项讨论。有13件合并为6件提案,共立案12件。其余32件未被立案的,将作为工作建议,转交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答复;其中有9件建议合并为4件,合计建议27件。在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上,校工会按程序把12件提案、27件建议分别移交12个职能部门承办和答复,并要求5月20日前提交书面处理、答复意见,由校工会及时将处理、答复意见反馈给提案人。并请教代会代表和广大教职工监督。
附件1: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目录及建议承办单位
附件2: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建议)目录及答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