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总工会《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肇工总[2019]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肇庆市名额分配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推荐评选工作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通过推荐评选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全校教职员工为我校办学事业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二、 推荐评选名额
根据今年肇庆市推荐给省总工会的名额情况,我校决定只推荐评选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名额一个。(肇庆市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 评选推荐条件
省五一劳动奖状的推荐评选对象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符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粤工办[2017]86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有一定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广东速度向广东质量转变、广东产品向广东品牌转变、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粵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推进美丽广东建设,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水污染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进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以及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推荐的省五一劳动奖状,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居本地区或全省同行业的领先水平。领导班子要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受到职工拥护。
四、 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
请各分工会于2月16日前按有关要求,推荐评选2019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推荐本单位为省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的,请附上简要事迹(500字以内,请参照事迹模板写);上述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到459730542@qq.com.
联系人:关中成;联系电话:13760046138
附件:1、《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肇工总[2019]5号)
2、2019年肇庆市评选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分配表
3、简要事迹模板
中国教育工会肇庆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