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端公租房申字( ) 号
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审批表
申请类别:□A.端州区户籍家庭
□B.新就业无房职工
□C.紧缺人才和创客菁英
□D.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
□E.端州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F.端州区环卫工人
□是 □否 单人申请
申 请 人 :
联系电话(手机及固话):
通信地址:
受理居委会(单位):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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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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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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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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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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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端州区居住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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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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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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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新就业职工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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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社保年限(异地务工人员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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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均可 支配收入 |
元 |
就业 情况 |
□就业 □失业 □无业 □退休 □经商 □散工( ) |
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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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情况 |
收入 情况 |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 |
元 |
家庭资产净值 |
万元 |
现住房情况 |
□自有产权房 □承租 □借住 □租住公房 |
自有产权房 |
房屋(土地)产权所有人: 房屋(土地)坐落: 建筑(土地)面积: ㎡ |
申请之日前5年内是否有转让自有产权住房 |
□是(地址: 核准价格: 转让时间: □否 |
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人 |
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 |
婚姻状况 |
工作单位/职业 |
月可支配收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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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残疾家庭 成员 |
□是 具体情况: □否 (如“是”提供残疾证) |
是否属优先配租对象 |
□是 □否 |
□优抚对象 □孤寡老人 □失独家庭 □低保家庭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转业复退军人 □区以上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家庭 □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孤儿 (如“是”提供相关证明) |
紧急联系人 (60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填) |
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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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及肇庆市住房保障政策有关规定,所申报的家庭收入、家庭资产、住房等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自愿接受公示和社会监督。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名: 共同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
申请人所在 居委会 意见 |
经审查: □该申请资料申报情况属实,请予初审。□该申请不符合准入条件,原因为: 。 经办人: 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 |
经初审并公示: □该申请符合申请条件,同意报送复审。 □该申请不符合准入条件,原因为: ,不同意报送。 审核人: 街道办(或工作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端州区住房保障部门核查 意见 |
复审: □该申请符合准入条件,同意报送审批。 □该申请不符准入条件,原因为 ,不同意报送。 经办人: 审核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肇庆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 意见 |
经审核并公示: □该申请符合租住公租房条件,同意轮候安排。 □该申请不符合租住公租房条件,原因为 ,不同意轮候安排。 经办人: 审核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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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事 项
一、本申请审批表供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使用,请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申请类别只可选择一项,同时提交相对应类别的申请资料,并对申报信息及提供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收入、住房等证明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骗取城镇住房保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自驳回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审批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81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肇府规〔2017〕5号)和政府公布的当年准入标准。
四、共同申请人是指与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的人员。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年薪、奖金(不包括公积金、保险等)所得;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劳动报酬及其它所得。家庭资产净值:一般是指家庭的所有资产(包括货币、动产与不动产)减去负债(如消费贷款等)之后的金额。
五、本表“□”为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应内容;空格或 部分为填写内容。
六、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提供证明;兼职收入等劳动收入由个人诚信申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根据其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核定,有劳动能力而处于失业状态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定提供证明;低保家庭以民政部门核发并经年审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为证明。住房证明,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农村宅基地土地证、房产继承协议等)。家庭资产申报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自我评估价值。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对提供申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按规定由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其真实性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完全责任。
七、配租房型与申请对象家庭人口相对应,原则上:单身人士分配单间;2人家庭分配一房一厅;3人及3人以上家庭分配二房一厅;新就业无房职工、紧缺人才、创客菁英只分配单间或一房一厅。具体房型以公布的分配方案为准。
八、申请人申报资料(包括联系方式)如有变动,须及时告知,如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停机、关机或其他原因)无法通知的,一切后果将由申请人负责。